B2B平台目前来看是一个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东西,通过10年的发展来看,已经丧失了B2B原本的定义,以“阿里巴巴”为代表的B2B电子商务平台,即不是属于左边的B,也不属于右边的B,而已经演变成了一个“市场”,一个“空间”,你要玩B2B就只能来我的“市场”里玩,你离开我的市场那就不是B2B了。而根据B2B的原始定义,这个“市场”就是互联网,现在人为的把它缩小了,限定了,变成了一个有“中国特色”的东西。
而另一方面,B2C和C2C正在大肆扩张,借助“互联网”这个平台,这个市场,连续5年以每年100%的增长速度在增长,根据CNNIC的第五次报告,2009年网络购物人群达到1.08亿,占到网民总人数的1/3。
当然在中国B2B平台要成功,目前来看只有走“中国特色”的B2B模式,当然ZF也喜欢这样的模式,可以统一管理。而我们的企业在十年的“被B2B”中,也接受了这种模式。真正通过这种B2B平台在国内的B和国外的B之间,交易很少,“阿里巴巴”86.61%的付费用户是“诚信通”,就是只参与国内贸易的B2B。
政府希望有当地政府主导来建立B2B电子商务平台,同时由知名运营商,最好是上市公司或者国外运营商来运作B2B平台,以此来扩大当地政府的影响力,并彰显ZJ。
由于大型企业其采购商相对稳定,其自身运作也比较完善,中国式的B2B对这些企业来说并不会产生明显的效益或者有实质性的影响。而对于大部分生产型企业来说,内销还是外销并不重要,关键是要能销出去,而对于出口型的贸易企业来说,其需要找到最具有性价比的产品,而“阿里巴巴”的“诚信通”就恰好符合了他们两方的需求,而政府为了实施一些国家的政策,或者说彰显自己的ZJ,人为的参与到这其中,其唯一参与的方式就是主导B2B平台的建设,同时把B2B这两方以一定的政策和补助强行拉到这个平台上来。
无论是“诚商网”,“网上广交会”,甚至是“阿里巴巴”都无法摆脱“ZF”参与的命运,这些平台的运作,发展或多或少的都有“ZF”的影子,这也是所谓的“中国特色”B2B。